明紀釋法
第5期(總第72期)
來源:南平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教育、體育系統違紀典型案例
西寧市大通縣第二完全中學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7年至2019年,大通縣第二完全中學用“小金庫”資金向教職工發放福利共計27.37萬元,且在省委巡視期間提供虛假材料掩蓋事實。時任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張海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校總務處主任王海生、出納柳順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現任校黨支部書記、校長李鵬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支部書記、校長職務。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杭州市下城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行政審批科原科長孫明標違規收受禮金禮卡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9月,孫明標在擔任下城區文廣新局行政審批科科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轄區內與其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和個人所送的禮金禮卡,折合價值人民幣50500元。孫明標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0月,孫明標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張志華,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閻平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無公函接待129次,餐費超標8次,陪餐人數超標25次。張志華、閻平分別參加無公函公務接待47次、48次。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閻平違規同意該院使用食堂水電費沖抵公務接待所用酒水費用5.6萬元,張志華對此問題知情,但未予制止。張志華、閻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2月,張志華、閻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延安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主任郝時明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1年11月至2019年5月,郝時明長期配備使用一間33.9平方米的辦公套房,超出標準15.9平方米。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郝時明多次因私違規使用公務用車。2019年9月,郝時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紀法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八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三條 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 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六條 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零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交通工具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九條 違反辦公用房管理等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