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習話】
廣大教師要做學生錘煉品格的引路人,做學生學習知識的引路人,做學生創新思維的引路人,做學生奉獻祖國的引路人。
——2016年9月9日習近平到北京市八一學校看望慰問師生時強調
【典型案例】
全國教育系統違紀典型案例
1、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中寧縣第三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吳建平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2020年8月,吳建平為其女兒操辦婚宴,對邀請親戚以外人員和收取禮金的情況隱瞞未報,違規收受16名教師所送禮金3500元。2021年4月,吳建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摘自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網站)
2、陜西省漢中市城固縣城關中學教師王某違規有償補課和利用教輔材料牟利問題。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間,城固縣城關中學教師王某在家中為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并利用學生購買教輔資料收取書店回扣牟利,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關要求,依據《陜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城固縣教育體育系統實施〈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城固縣教體局給予王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摘自陜西省教育廳網站)
3、陜西省渭南市澄城縣城關中學教師魏某開設培訓班問題。2015年以來,澄城縣城關中學教師魏某在其丈夫開設的美術培訓班內兼職代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關要求,依據《陜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澄城縣教育局給予魏某警告處分,并對城關中學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學校開展警示教育。 (摘自陜西省教育廳網站)
【紀法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十、規范從教行為。勤勉敬業,樂于奉獻,自覺抵制不良風氣;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
第四條 應予處理的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如下: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深度調查 | 青海銀行原董事長王麗的“奢侈品”人生http://v.ccdi.gov.cn/2021/01/07/VIDEh1MS8Sf38F7uSLjGsiSZ2101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