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習話】
“廣大教師要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以人民教育家為榜樣,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2023年5月31日,習近平在北京育英學校考察時強調。
【典型案例】
全國教育系統招生考試領域"以學謀私"典型案例
湖南工程學院教務處考試中心原負責人陳婧婧伙同保衛處征兵辦原主任彭卓篡改學生考試成績并非法獲利問題。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間,陳婧婧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伙同彭卓等人使用該校教務處運行崗位負責人的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湖南工程學院信息管理系統的教務系統,將18名學生的63門考試成績由不及格改為及格。2022年9月,陳婧婧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彭卓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陳婧婧、彭卓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教師非法提供試題、答案問題。2017年6月7日,在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單獨招生考試考場內,內蒙古某技工學校考生高某、崔某將理科綜合考試試卷拍照并發送到微信群中,該校教師孫某、楊某和張某做出試卷答案,并將答案發送至微信群。孫某、楊某、張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提供答案罪,依法判處孫某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楊某、張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高某、崔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提供試題罪,依法判處高某、崔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摘自教育部網站)
湖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環境藝術設計學院原黨總支書記黃國軍等人違規操作學生“專升本”考試謀取私利問題。2015年至2019年期間,黃國軍接受他人請托,先后伙同招生就業處原副處長張松志、教學督導室原主任兼教務處副處長符燕津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違規操作“專升本”考試,并收受他人所送財物。2023年6月,黃國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張松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符燕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三人違紀所得財物予以收繳。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紀法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二十九條 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警示視頻鏈接】
警鐘60秒:“奉勸那些抱有僥幸心理斂財的人,早日懸崖勒馬、回頭是岸”http://v.ccdi.gov.cn/2023/09/18/VIDEk8ijtAzsXOxmnrsWVe5f230918.shtml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